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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智联企业家俱乐部章程
广东省智联企业家俱乐部:是由粤港澳大湾区一批优秀的智能终端与智能制造企业家联合发起成立的行业型高端商务俱乐部,不同于非盈利性社团组织(商协会),是以人脉链接、资源互享,终身学习为核心,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和帮助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促进企业家终身学习成长,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不断提升企业家事业成就与生命品质以及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广东省智联企业家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广东省智联企业家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吸纳广东省有影响力的智能终端与智能制造企业家群体加盟的行业级高端商务俱乐部,所有愿意在“不断学习中提高管理,不断创新中促发展”的积极奋斗和进取的企业家们,均可申请加入。
第二条  职能与宗旨:广东省智联企业家俱乐部是旨在增进旨在增进企业家与企业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俱乐部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专业、优质的交流平台,提供商务引荐、创业孵化、资本赋能、主题研讨、旅游考察、学习成长等服务,帮助会员提升自身价值、加强竞争优势与合作,实现会员价值最大化,为会员提供专业、亲和、超值的服务,让会员拥有与众不同的尊贵感受。采购界和广东省先导智能终端产业技术研究院会员单位日常商脉引荐与资源深度链接的顶级赋能平台。
第三条  愿景使命
愿景:共同发扬中国企业家精神,共创中国商业赋能平台
使命:成就他人、服务社会
宗旨:整合资源、碰撞智慧、创造价值
价值理念:实体制造业当家,我们更懂企业家
第四条 发起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会智能终端委员会
执行机构:广东省智联企业家俱乐部
联合机构:广东省先导智能终端产业技术研究院、采购界

第二章 会员资格、权利与义务、管理
第一条  本俱乐部采用会员制的形式开展服务工作,会员的会籍限量发行,会员按本章程之规定享有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申请入会者须注册申请,由俱乐部秘书处根据本俱乐部准则,进行审核及办理会员入会事宜。
第三条  会员条件
俱乐部会员:
(一)爱党爱国,品德端正,拥有积极、健康、负责任的价值观;
(二)认可俱乐部的使命、愿景、文化;
(三)所在企业的创始人、董事长、董事或合伙人且年营收1-100亿人民币以上;
(四)所在企业为依法注册,且依法经营;
(五)申请人所在企业在最近5年内,均无违法与诚信不良记录;
(六)同意遵守企业家俱乐部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七)愿意履行企业家俱乐部会员的义务。
(八)凡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在业界有突出业绩,并对本俱乐部有特殊支持和贡献者,可视为俱乐部会员;
第四条  会员会籍
1、入会申请人填写《俱乐部入会申请表》 、《俱乐部章程》签字、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提交至俱乐部秘书处;  
2、由俱乐部秘书处资格审查、面试后,确认是否通过申请;  
3、俱乐部秘书处经过确认同意后,向申请人发送审核通过确认书;  
4、申请人缴纳俱乐部会费;  
5、俱乐部秘书处发出确认通知书;  
6、申请人正式成为俱乐部成员。 
第五条  会员权利
1、会员有权利在主办方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参与俱乐部活动,并交流讨论;
2、会员有权利加入俱乐部官方微信群,参与日常线上交流讨论; 
3、会员有权利参加主办方举办的论坛、课程、参观访问等其他线下活动,期间所需费用,由成员自行承担;  
4、其他基本权利以主办方公布为准。 ;
第六条  会员义务
1、会员须积极传播俱乐部精神,宣传推广俱乐部;  
2、会员须遵守俱乐部的各类活动规则;  
3、会员须维护俱乐部的正面形象;  
4、会员须积极参与俱乐部的各类分享;  
5、会员须按规定缴纳会费;  
6、会员信息发生变动后,应及时通知俱乐部秘书处。
第七条  会员管理
1、俱乐部实行实名制、会员制、会务费服务制、自愿制,在全国范围内接纳会员。
2、会员有效周期为2个自然年单位(不满贰年,按贰年算);
3、俱乐部部秘书处依照各类规则,对入会会员进行管理、引导,维护俱乐部的正常营运。
4、俱乐部秘书处有权审核、接受或拒绝会员的入会申请,有权撤销或停止会员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
5、俱乐部秘书处有权修订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权修改或调整私董会的服务内容;
6、俱乐部秘书处有权将修订的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并以E-mail、群内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正式成员。
7、续会:会员制为一企一人制,有效期自然人贰年,中途不得转让。会员自然年满前30天内,俱乐部成员填写《续会申请表》,并缴纳次年的年会务费。逾期一个月不办理续会者,又未作声明,则视为放弃会员资格,不再享受本俱乐部任何服务的权利。如要再次成为会员,须重新办理入会申请手续并交纳登记费。会员如在会籍逾期三个月内接受俱乐部的服务,均按会员标准收费。中途退出或被取消会员资格,不退还会员费。
7、如发现任何会员有以下故意行为之一,俱乐部将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 可能造成俱乐部服务受影响,或危害本平台的行为;
• 以任何欺诈行为获得会员资格;
• 在本平台内从事非法商业行为,发布涉及敏感政治、宗教或其它违反有关国家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信息;
• 以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平台的行为;
• 未按俱乐部要求,如期未交纳会费者,视其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 年度两次不参加俱乐部官方活动,视其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第三章  服务内容
1、每年组织安排四次俱乐部官方主题活动,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每次一天。主题内容包含但不限于6大主题(企业战略及商业模式、市场及品牌战略、运营机制、团队发展、经营风险、投融资运作)。
2、增值服务:可增加不超过2次主题活动、一对一私董回访、相关行业盛会交流、俱乐部年会、标杆企业走访。原则上,增值服务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第四章  日常工作制度
俱乐部理事会是俱乐部的执行机构,领导本俱乐部开展工作,俱乐部理事会由广东省智联企业家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和成功企业家组成,理事会设名誉主席、主席、联席私董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顾问若干名,全部由股东大会或授权会员大会选举、推荐或聘任制产生。
第一条  理事会职能:
(1) 审查、通过俱乐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2) 审核、批准会员加入的申请;
(3) 审查俱乐部管理方案、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收费标准;
(4)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条  俱乐部理事会秘书长:
1. 俱乐部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
2. 秘书长职责:
(1) 执行理事会各项决议,提出工作报告;
(2) 主持俱乐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负责俱乐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 拟定俱乐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审核批准;
(4) 提请任免俱乐部高级管理人员;
(5) 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3. 秘书长和其它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俱乐部利益冲突的工作;
第五章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俱乐部合法、合规与规范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俱乐部设监事会,接受股东大会与授权会员大会决议;俱乐部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俱乐部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监事由俱乐部会员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成员3人以上组成,职工代表、会员代表与监事 1 人。监事的任期与理事会相同,每届为二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条  主席、联席私董主席、秘书长、理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条  监事应列席本俱乐部联席理事会、理事会,有权向联席理事会、理事会、主席办公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监事不参与表决。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督联席理事会、理事会和秘书处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行使职权,核实参会会员、联席理事资格的有效性,签名确认会员大会、理事会、联席理事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第五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 向俱乐部会员(代表)报告监事会年度工作,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本届监事工作。
2. 监督会员大会、理事会、联席理事会的选举、罢免,对理事、秘书长、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俱乐部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俱乐部章程与会员大会决议的理事、秘书长、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监督联席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3. 监督检查俱乐部的财务管理工作,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收、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4. 监督理事会、联席理事会遵守法律和俱乐部章程。当主席、联席私董主席、理事、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俱乐部利益时,要求其纠正,必要时向会员或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5. 监事会的决议应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监事会议纪要应向全体会员代表公告。
第六条  监事不在广东省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监事会的工作时,由监事会其他成员按监事会成员条件遴选合适人选补缺,遴选结果应通报本届会员代表和俱乐部理事会。
第七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八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5.1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5.2 俱乐部经费来源:
1、广东省智联企业家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拨款
2、俱乐部会员制服务费
3、捐赠及赞助
4、其他会务收入
5.3 本俱乐部资产管理需按国家规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5.4 会务费主要用途:
• 相关管理费用;
• 俱乐部各项活动的开发、开展费用;
• 俱乐部宣传费用;
• 俱乐部持续发展的其他费用。
第七章 附则
1. 会员应熟知遵守本章程、各项规章制度、俱乐部公告。若发生任何违反或疏忽行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责任。
2. 俱乐部内所有成员均须以诚信待人的道德准则,并恪守各种必要的社会交往与商业交易的原则。若在交往和交易中发生意外局面或不愉快情况,可自行协商解决或诉讼法律,本俱乐部不承担因会员自由交往而产生的一切民事后果和刑事责任。
3. 因不可抗拒之原因,俱乐部理事会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活动。
4. 本章程未尽事宜,将在今后制定其它规则和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管理办法。
5. 本章程解释权属
广东省智联企业家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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